关于潘涛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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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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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昌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

潘涛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裘历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梁天斌同志任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继凯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市聚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潘国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监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毅同志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鑫滔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华平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懿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信息化实战中心副主任(兼)职务;

俞钰槐同志任县公安局行动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特别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赵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中层副职)职务;

吕伯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师启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范菊钗同志任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吴钢同志任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科科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科技通信科副科长职务;

吴良洪同志任县公安局审计科科长;

吕春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审计科副科长;

张楠楠同志任县公安局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七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袁丹同志任县公安局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王逸栋同志任县车辆管理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阚立达同志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旭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小将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潘忠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董海同志任县公安局七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吕杭巍同志任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副所长;

徐幸同志任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费巍同志任县公安局儒岙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儒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章鑫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吕一帆同志任县公安局小将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信息化实战中心副主任(兼)职务;

王高春同志任县公安局小将派出所副所长

梁沈锋同志任县公安局沃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市聚派出所所长职务;

梁国松同志任县公安局沃洲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市聚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潘炜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特别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信息化实战中心副主任(兼)职务;

朱超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

王林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章锡阳同志的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吴伟良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另有任用);

吕远同志的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新提任的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2020年7月5日起计算。


新昌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