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职责是: (一)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基础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土地、矿山等生态修复辅助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巡查工作,受理基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受理和调处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事项。 (五)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农转用、供地等基础性工作,承担村级规划编制的业务指导、农村宅基地农转用审批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地质灾害巡查、报告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承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上报核发证件的基础工作。 (八)协助 A 类村规划审查工作。 (九)协助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验收工作。 (十)完成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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