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县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合同履约监管、公路水运养护工程质量监管的辅助工作。协助全县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 (二)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的技术支持。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辅助工作。协助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举报调查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三)承担主管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的辅助工作,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 (四)协助公路水运等交通工程建设造价计价和定额标准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造价文件备案的辅助工作。 (五)协助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管理。 (六)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七)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指导的技术性工作。 (八)完成新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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