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积金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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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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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不断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夯实岗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法治水平,提升了办事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推进我县“法制新昌”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法治责任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县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公积金具体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意见;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作为考核单位干部职工实绩的重要内容。

2、优化人员结构。一是加强职工执法管理。严格落实执法活动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证;同时,积极组织和动员单位所有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提高法制素养。截止目前,县公积金中心共有9名工作人员取得了执法证,占全体干部职工的69%。二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中心法律顾问,为公积金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防范公积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二、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意识

1、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通过周一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刑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2、开展学法培训。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微考学等培训和考试,增强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开展公积金防骗提防骗贷技能等专项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对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骗提骗贷手段的识别能力。

3、加强普法宣传。一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以警示教育月、宪法宣传周、“七五”普法宣传、法润新昌等活动为抓手,通过网络、微信、海报、宣传册、图片展和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与其他机关部门形成宣传合力;二是加强公积金防骗提防骗贷宣传。在新昌发布、新昌司法等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想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不行!》、《惊了!为了这桩“公积金生意”,他们竟然私刻公章,伪造文书》等宣传信息,宣传公积金骗提骗贷的严重后果;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全市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对涉及骗提骗贷相关法律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在办事大厅放置骗提骗相关文件及案例宣传牌,通过以案说法、图文结合等方式,增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法治观念。

三、全面深化改革,有效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1、数字赋能,跑出改革速度。一是大力推进部门联办“一件事”改革。聚焦公积金个人企业账户开户、封存、退休提取等业务,与市场监管、社保等多部门联动,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流转等方式,实现线上“一张表单”即可跨部门同步办理多项业务,避免群众多部门跑腿,比如:自今年9月,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后,已有475家企业通过该平台申请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二是加速促进公积金“一体化”。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为依托,实现江浙沪皖三省一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证明“线上办”,改变了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两地跑”的窘境;持续使用和完善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公积金跨省跨市转移只需到转入地办理,实现公积金转移“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金银”合作,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推动“公积金+银行”数据共享接口。今年8月以来,在公积金窗口可以直接打印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招商、中信、绍兴、农商银行这9家银行的商业贷款明细,无需年还贷提取的职工自行提供商业贷款还贷明细和银行贷款合同,可以为90%以上商业贷款客户年还贷提取节省来回跑的时间。二是进一步拓展银行渠道公积金业务办理模式,目前,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均已推出全新银行自助提取服务模块,可以通过银行APP等方式实现离职、退休等高频公积金业务的自助提取,其中工行渠道自助提取甚至支持部分他行住房贷款的跨行还贷提取业务。

3、增值服务,夯实为民理念。一是推出征信自助查服务。着眼公积金贷款客户征信查询难问题,自加压力主动服务,引进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公积金贷款客户只需凭身份证即可在征信自助机上刷脸“秒”查询,避免多部门跑腿时间,自9月份运行以来,受惠客户近1000人。二是创新推出单位托收代办业务。托收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单位在办理公积金开户、账户变更时,需要同时办理托收签约的,可以选择由公积金代为保管托收资料,统一交付银行办理,避免公积金-银行“两头跑”。三是持续开展贷款预受理活动。联合银行到锦洲府等楼盘现场为客户提供公积金贷款预受理服务,帮助购房群众梳理贷款材料、答疑解惑、进行贷款预约登记等等,深受房企和购房群众好评。

四、强化管理监督,切实完善法治制度体系

1、加强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开展骗提套取整治。按照年初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以“异地购买住房支取、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支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支取”等三项高频骗提套取公积金为整治重点,深入线索摸排,重点严防严控,对每一笔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均通过共享平台进行核查,截止目前,累计审核业务达1.35万笔。同时,构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打击力度,确保公积金骗提套取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公积金中心共发现并追缴公积金骗提套取查实骗提5笔,涉及资金29.87万元,摸排抓实黑中介一名,该中介已依法被刑拘。二是推进逾期贷款催收。严把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关,当日逾期当日催收,力保逾期不跨月。今年以来,成功回收逾期贷款274人次,涉及金额68.2万元;另外,通过司法诉讼回收公积金逾期贷款3户,涉及金额58.81万元。

2、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修订银行考核制度,突出制度扩面考核占比;坚持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例会制,每月按需划转资金,科学调配资金,及时开展多余流动资金的存款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的增值能力。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标,完成14600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和12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放招投标工作;续借给市中心调剂资金2亿元,利息按结算时挂牌的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支付。

3、推进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力推进县公积金中心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县公积金中心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浙里办app等多个政务信息平台对公积金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进一步保障了办事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4、健全评价反馈机制。一是全面贯彻“好差评”,推动“好差评”线上线下全覆盖,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和公积金窗口办事大厅线下渠道进行评价反馈。今年以来,通过“好差评”系统,中心共收到1.8万余条公积金业务办事评价,好评度高达到99.9%。二是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公积金相关投诉纠纷,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安排专人处理评价回访等事宜。今年以来,县公积金中心共办理公积金信访平台咨询、投诉件共 35件,我爱新昌“民生直通车”咨询件6件,群众回访满意度达95%以上。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实施过程中,公积金中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遏制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法治公积金建设目标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法制宣传不够到位,部分缴存职工法制意识淡薄骗提公积金的现象。在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努力,严格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部门联办“一件事”改革、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不断加强大数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微考学、学法用法考试,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建立干部职工法制学习的长效机制。

三是开展公积金违法违规整治。定期开展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回头看”,持续开展骗提骗贷违规整治,加强部门协作,对违规提取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公积金防骗提防骗贷等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灵活运用站亭广告、电视、报纸、微型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法开展法制宣传。

五是加强公积金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公积金法制专业人员比例,进一步推动公积金法制机构队伍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适应。

六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好差评”等多渠道评价机制,大力推进信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公积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