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以数字化升级为目标,积极探索“一中心”“两平台”“三融合”协同发展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一是改建“一中心”,全方位打造“智慧矫正”结构。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健全运行和管理制度,新中心设置报到大厅、宣告室、训诫谈话室、案管室、心理咨询室、远程视频会见帮教中心等功能室,并安装门禁系统、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设备;在指挥中心搭载视频指挥会议系统,对上对下可实时数据传输,并通过完善指挥调度、视频点名、工作督察、动态分析、预测预警等功能,健全实时监控、远程督察、立体防控、快速协同、应急处置等指挥体系,提升指挥中心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效能。
二是依托“两平台”,全过程推进“智慧矫正”应用。进一步发挥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和政法一体化平台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际效能,并将智能语音转录设备等硬件与电子定位终端、移动执法终端、自助矫正终端等平台兼容,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者信息库、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库,实现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奖惩审批、数据统计、调查评估等业务工作线上流畅运行。通过一体化协同办案的应用,有序推进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打破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达到信息数据应用的最大化,实现政法部门间的协作共赢,进一步畅通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矫正衔接、日常监管、提请协同、矫正终止等工作程序。
三是强化“三融合”,全角度构建“智慧矫正”模式。持续加强大数据等在“智慧矫正”建设中的融合应用,积极构建社区矫正智慧化运作模式。依托自助矫正终端、定位终端、移动执法终端等,实现社区矫正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依托多元形式的大数据采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维度大数据分析,排查矫正对象异常活动及异常消费情况,并及时整合数据,开展再犯罪预警预判和心理危机预警;通过线上布置学习任务和计划,与社会组织合作引导矫正对象在智能设备上接收公益活动指令、签到、签退、上传公益活动信息等,使智能设备的使用贯穿社区矫正对象在线学习和公益活动的全程,实现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