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
《2021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于2021年8月4日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现根据新昌县《关于加大企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原公告中第四点“享受的人才政策”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其中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位列世界百强名单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其年终绩效考核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标准,硕士研究生的年终绩效考核享受事业单位中层正职标准。聘期内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择优逐级提拔,提拔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其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自行租房居住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请每人每年2万元和1.8万元安家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5年。(县教体系统下属相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按照相关人才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具体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二)聘用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按照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中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位列世界百强名单的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参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确定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参照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确定薪酬待遇。聘期内表现优秀、岗位适应能力较强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择优提拔为县直属国企领导班子副职等县管领导干部。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自行租房居住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请每人每年2万元和1.8万元安家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5年。
中 共 新 昌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