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鉴(社会事务上半篇)

发布时间:2021-09-0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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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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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5 项重点工程建设】 2015 年,全面推进 5 项重点工程建设。一、新昌阳光福利中心、夕阳红养老院完成消防整改并通过消防审核,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办理民非登记;二、总投资 14.42 亿元的馨馨养老家园实施 PPP 项目融资,多方渠道筹措资金;三、投资 1000 多万元的华泰养老院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床位 300 张;四、总投资 1962 万元的烈士陵园迁建项目,鼓山烈士陵园烈士墓完成迁移,举行新昌县烈士陵园建成启用暨清明节祭奠烈士活动和 9·30 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五、94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成建设,全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 344 张,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3010 张。

【城乡低保】 2015 年 10 月起,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每月 561 元提高到每月 611 元,年底全县有城镇低保 186 户 314 人,占非农人口的 0.22%,月人均补差 375.51 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月 426 元提高到每月 493 元,农村低保 4138 户 6166 人,占农业人口的 1.76%,月人均补差 256.79 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金额均超过省定低保标准 50%的要求,全年下拨低保补助金 1900.19 万元。规范低保审批,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年新批低保 286 户428 人,注销 236 户 292 人。

【救灾救济】 2015 年,完善乡镇和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临时救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共救助3700 人次,发放救助金 129 万元。

【集中供养】 2015 年,全县有乡镇敬老院 8所,集中供养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 261 人,集中供养率达 100%。健全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集中供养经费保障机制,全年下拨经费 273.8 万元。供养经费由每人每月 852 元提高为 986 元。

【慈善救助】 2015 年,全县慰问一村一户的困难户 461 户,发放救助金 46.1 万元。募集成立良定育英冠名基金 5000 万元;共收到慈善捐赠收入515.94 万元,其中冠名基金收入 50 万元,“一日捐”收入 69.66 万元,定向捐赠收入 389.51 万元,其它日常捐款 6.77 万元。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共发放救助金 721.14 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2052 人次,其中助学 938 人次,187.06 万元;大病救助 129.45 万元;助老 262 人次,5.24 万元;司法救助 3.1 万元;助困 461 人次,46.1 万元。联系结对企业向农村建设定向捐赠 372.07 万元。争取省市慈善专项 5 个,其中申报县社会福利院净水机项目,申报浙江省“福彩儿童”大病救助项目 5 人,补助资金 11.25 万元,申报浙江省“心希望”项目 6 人,申报绍兴市“万丰奥特阳光母亲”项目 2 人,申报美丽慈善浙江行2 人。

【优抚安置】 2015 年,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接收 171 人,因病退休士官 1 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 8 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金补助实现城乡一体化,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03.32 万元;截至 2015 年底,1 名转业士官自愿选择自谋职业,7 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上岗,2 名退役士兵被高等职业学校录取;新批享受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166 人,全县共有 2432 人享受补助待遇。开展带病回乡认定申报工作,审批通过 9 人,1 人不予认定;推出 10 个政府公益性岗位帮助部分复退军人实现再就业;完成 33 穴散葬烈士墓的修缮保护,完成鼓山烈士陵园烈士墓的迁移入园,举行烈士陵园建成启用暨清明节祭奠烈士活动和 9·30 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抓好节假日、两会及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及时答复各类信访件及网友提问 106 件。2015 年,县民政局获绍兴市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信访维稳先进单位。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2015 年,第五届城市社区居委会完成换届选举;招聘 10 名社区工作者;城南社区成功创建绍兴市和谐社区;做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晋升审核,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牵头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检查,促进村级组织民主自治;及时发放农村退职老干部生活补助332 万元。

【区划地名】 2015 年,命名 14 个住宅小区,在城区设置幢、单元、门牌 1561 块;发放门牌证32040 本。完成新嵊线界线联检,新嵊线界线全长93.4 公里,全线设埋 10 个界桩;加强和毗邻县市民政部门沟通和协作,做好界线界桩的日常管理,及时修复受损界桩。

【社会组织管理】 2015 年 10 月 8 日,县委办、县府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委办〔2015〕115 号)。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确定 34家社会组织列入 2015 年度推荐性目录;首次开展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活动,资助项目6 个,资助资金 18 万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评出 4A 级社会组织 1 家、3A 级 2家、2A 级 3 家;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应检社会团体 132 家,实检社会团体 130 家,参检率98.5%,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 206 家,实检民办非企业单位 203 家,参检率 98.5%;全年批准成立社会团体 6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8 家,基金会 1 家。

【殡葬改革】 2015 年,全年火化遗体 3340具,全县火化率、火化面保持 100%。殡葬惠民政策实施顺利,全年减免丧户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 268万元。开展“绿色梦 清明情——万朵鲜花免费送”公益活动,免费赠送鲜花 3 万余束及相应数量的黄丝带、追丝卡;发放《清明节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宣传倡议书》4000 份;全面落实骨灰安葬跟踪、禁葬区管理、违规行为劝阻等各项制度,每周进行常态化跟踪通报;开展“两路两侧”裸露坟墓绿化覆盖治理,明确治理重点区域;会同县殡葬协会转办各类殡葬违法违规举报案件 26 起,其中组织殡葬违规执法行动 4 次,平毁私建违规坟墓 2 座,羽林街道马大王村超标公墓一个,捣毁违规棺木、大坟碑加工点 8 处;印发《新昌县生态墓地建设发展规划》(一),第一批 20 个生态墓地通过县常务会议审议,完成 14 个乡镇级生态墓地布局审批。

【婚姻收养登记】 2015 年,办理结婚登记3468 对,离婚登记 1024 对,补发婚姻证件 1814件,免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467 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33 起;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政策,福利机构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 1311 元提高到1365 元,社会散居孤儿从每人每月 787 元提高到819 元,全县有孤儿 65 人(其中散居 59 人,机构寄养 6 人)。

【福利事业】 2015 年,按照《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浙江省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日常督察管理,建立季度巡查机制,规范残疾职工上岗管理。2015 年检年审显示,全县共有 22 家福利企业参加年检年审,22 家合格,注销 6 家。年检年审认定合格福利企业的职工平均人数为 1587 人,其中残疾职工平均人数 605 人,残疾职工占总职工人数的安置比例为 38.1%。2015年 `1 月至 12 月全县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收入达 2743 元,残疾职工月人均投保额为 861元。2015 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 10172.15 万元,其中电脑彩票 5978.56 万元,“中福在线”3592.44 万元,“刮刮乐”601.15 万元。

【移民工作】 2015 年,核减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 57 人,全县现享有直补的移民 10590 人(包括钦寸水库 540 人),对 10050 个直补对象发放移民补助资金 603 万元; 在建的钦寸水库 2015 年预报直补移民 6394 人,其中外迁宁波 3166 人,本县3228 人;推进实施大中型水库项目扶持,验收完成移民项目 111 只,拨付移民专项资金 1289.78 万元;全年分两批次安排移民专项资金项目 109 只,其中移民后扶资金项目 30 只,结余资金项目 44只,小型水库解困项目 27 只,库区基金项目 2 只,移民创业致富专项目资金项目 6 只,总投资 466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 2354.98 万元;加强新昌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出台《新昌县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

【行政审批】 2015 年,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及部门入库行政权力事项信息规范比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审查层级,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行政许可事项在“时限最短、流程最简、材料最少”上处于全市各县市区同系统前列;中心窗口全年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660 余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3 件,提前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 100%,承诺件平均办理时间提速 75%以上。

劳动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 2015 年,组织人力资源招聘会 61 次,其中专场招聘 6 次,大篷车下乡招聘 2次,参加招聘的企业 6814 家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8.6 万个次,入场招聘人数达 20.19 万人次,有 2.4万人次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在乡镇建立人力资源分市场的基础上,完成第三批村级就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就业信息服务的实时传送。

【就业和再就业】 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及企业,宣传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做好信息发布、劳动力资源调查、市场招聘、就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工作,开展充分就业村建设和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劳动者有序就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11683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4742 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1249 人,失业保险参保净增人数3394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2.56%。2015 年征缴失业保险金 4862 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 9658 人次,发放金额 1156.5 万元,发放率达到 100%。

【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 2015 年,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 1440 人,培养新技师 224 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7238 人。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绍兴市陈国东技能大师工作室”授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的“浙江省张方明技能大师工作室”批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白太亮等 9 名优秀高技能人才被推荐参加“金蓝领”培训;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宋晓超参加市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纺织面料设计师获得全市第一名。

【农民培训转移就业】 通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一档、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转一批、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轮一遍等工作措施,全面实施省“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一产“新昌茶师”、二产“新昌技工”、三产“新昌阿姨”三大品牌培育建设。共培训农民 9378 人,其中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 2535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865 人,新增农村实用人才1070 人。

【劳动保障监察】 2015 年,劳动保障监察共受理投诉案件 263 起,涉及 777 人,投诉标的 789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608 万元,涉及劳动者 654 人。2015 年,共发出劳动监察询问书、指令书 72 份,行政处罚 15 件,移送欠薪逃匿案 2 件。以“春雷、春苗、春雨、春暖”四春行动为基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6 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 621 家,书面审查用人单位 3702 家,规上企业和已建工会企业开展双爱活动参与率分别达到100%、80%,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4.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4.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98.1%,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15 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1017 件, 申诉标的 3699 万元,结案标的 2961.28 万元,其中集体案件 18 件,涉案标的 1205.73 万元,涉及职工505 人。法定时效内结案率 97.5%,调解率 82.6%。该年度内无一仲裁上诉案件被法院改判。2015 年,对全县 16 个乡镇(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在 221 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模以上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 100%,在小微企业较多的 350 个行政村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对乡镇(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职能进行整合,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咨询服务】 2015 年,12333 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来电 19513 个。其中自动语音社保信息查询7042 个、政策法规咨询 602 个;座席人工接听10499 次, 放弃 1370 个。来电最多月是 12 月,共2906 个,单日最多来电 311 个。

人事人才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 2015 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78 名,其中地税机关 5 名,法院 8 名(法官 6 名),检察院 3名(检察官 2 名),乡镇机关 13 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1 名),其他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 49 名。网上报名 2038 人,通过初审 1981 人,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 1 个岗位 1 名(法院法警职位核减 1 名),实际录用 77 人,其中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 11 名;另外,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分配,录用省警察学院新昌县 2014 年应届毕业生 5 名,录用试点班学员 4 名,录用选调生村官 3 名,2015 年共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89 名。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 530 名(其中教体系统 104 名、卫计系统 336 名、其他系统 90 名),因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共 178名(教体系统 2 名,卫生系统 162 名,其他事业 14名),截至 2015 年底,事业单位实际报到 323 人。2015 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 63名,因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核减或取消 3名,实际招用 60 名。

【军转干部安置】 2015 年,安置 2 名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采取考核考试安置的办法,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军转干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按全省统一标准,根据军龄、业绩和奖惩等情况计算出军转干部的考核分,按考试成绩占 40%、考核分占60%计算出军转干部的总成绩,由军转干部在县军转安置领导小组确定的安置单位中选择单位。

【任命与调动】 2015 年,机关共办理调动手续 298(含新录用 90 名)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479(含新招聘 323 名)人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 全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加2014 年度考核共计 2055 人,其中优秀 368 人、称职1578 人、基本称职 5 人,不称职 1 人,未评等次 103人、未参加考核 2 人,优秀率 17.91%,同时,做好 71名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奖励审批手续;2014 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共计 7038 人,其中优秀 1135 人、合格5665 人、基本合格 0 人、不合格 1 人,未评等次 237人,未参加考核 39 人,优秀率 16.13%。

【政府口公务员 (参公人员)职务职级晋升】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4 号、浙委办发〔2015〕44 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首批发文确任政府口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 25 人、晋升正科级 207 人,第二批发文确任政府口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 5 人、晋升正科级 23 人。

【工资福利】 按规定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核、年终绩效考核奖和一次性奖金发放,720 名公务员晋升了级别工资,7560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了薪级工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有 5154 名列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其中 1631 名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县社保局代发。

【人才培育引进】 2015 年,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 5650 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 298 人;组织 108 家次企业赴外引才 15次,推出各类岗位 3783 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653 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审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 1名,贷款额度 15 万元。掌握 2015 届新昌籍高校毕业生情况,撰写《致 2015 届新昌籍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通过各类网站、QQ 群、信函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年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 13 场次,发动 324家企业参加,推出就业岗位 4670 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1811 人。接受毕业生咨询 600 多次,分发各类招聘信息 900 多份。审核、发布企业人才招聘信息和毕业生求职信息 45000 多条。

【人才市场管理】 全年接收人事档案 2606 人次,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100 人次。联合局信息管理中心完成新版“浙江新昌人才网”的开发,对网页版面、功能类别、注册流程、信息检索等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举办 2015 绍兴·新昌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洽谈会】 6 月 10 日,2015 绍兴新昌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洽谈会在新昌白云山庄举行,17 个国家,21 个组织机构代表,25 名专家,携带装备制造、医药化工、电子信息等行业的项目与智力,与全市 67 家企业进行对接交流。有 33 家企业的 42 个项目达成引进国外智力与人才初步意向,新昌县有20 家企业 29 个项目达成初步意向。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2 月,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天姥英才”引进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新委〔2015〕31 号)。10 月,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新委〔2015〕69 号),完善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体系。2015 年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安家补贴、购房补助及其他政策性补助申报 276 人次,金额 371.6 万元,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 12 人。

【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被正式批准为省博士后工作试点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由省级博士后工作试点单位升格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截至2015 年底,全县已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 8 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 1 家。2015 年共引进博士后人才 7名,李天兴、李天文、宣春玲等 8 个在站博士研究项目获得省择优资助。

【国外智力引进】 协助同星制冷有限公司成功报批浙江(绍兴)外国专家工作站,截至 2015 年底,全县有外国专家工作站 5 家。借助外国专家工作站平台,为企业优先提供引智信息和引智渠道,推荐国外合作伙伴,2015 年引进海外工程师和海外留学人员、资深专家共 82 名。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外国专家成相茂获得“西湖友谊奖”荣誉,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外国专家艾德文·约翰·斯坦基、皮尔轴承有限公司外国专家楼兰尼克 2 人获得“绍兴兰花奖”荣誉;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意大利专家实施的“智能化工厂 JFMX 系统工程项目”申报省级项目;丰岛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荷兰多头菊新品种引进与示范”被列为省百村引智项目,并获得 3 万元资助。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职称评审】 2015 年,职称评审获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72 人,高级经济师 5 人,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238 人,共有2146 人次参加职称评定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组织 83 人参加经济师全国统考。

【举办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 10 月 12日,由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承办的国家级镁合金材料的研究与产业化应用高级研修班在万丰广场开班。会上,万丰研究院院长李宇以《镁合金轻量化在汽车中的应用》为课题与专家学员展开研讨。万丰科技技术部经理章旭霞以《工业机器人在压铸领域的应用》为课题与专家学员展开研讨。这种把政府人才培养项目与企业需求、行业发展、国家战略三者结合的方式得到人社部专技司的肯定,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召开的座谈会上被作为先进经验介绍。

【退休干部服务】 全年组织退休干部开展各类活动 16 次,其中学习培训活动 6 次 660 人次,外出参观考察 2 次 590 人次,开展重阳节大型游园活动、书画展、乒乓球、棋类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 9 次600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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