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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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新昌财政事业大局,牢牢把握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就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组织保障,强化能力建设
1.依法行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处理具体工作事项,各项依法行政和普法经费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坚持学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从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部署落实各项执法工作。
2.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法治素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本年度通过在职自学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干部网络学堂开展法治学习,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3.深化财政普法宣传。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相关政策、办事程序、承办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二是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如组织各乡镇在所辖村落张贴财政惠农政策海报、进入企业开展惠企扶持政策。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4.构建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针对当前全县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居民法律素养层次不齐的现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化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山区、农村与弱势群体倾斜,完成普惠均等,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布局。加强基层购买法律的财政支持力度,助力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
5.加强司法配套工作财政支持。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也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与活动开展提供充裕的经费支持。同时发挥我局在健全社区矫正与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对接机制上的财政支持作用,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三)行政决策迈向科学、民主和法治化
6.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新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新昌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制度要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
7. 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2021年出台局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根据《新昌县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8.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外聘法律顾问1名,积极发挥其在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行政合同合规性把关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0.优化行政裁量权行使。认真落实修订后的《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将《意见》、《办法》要求贯穿于财政执法的全过程,实现自由裁量权精细化,压缩自由裁量权选择空间,确保财政行政处罚有法有理,减小执法随意性。
1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执法文书都按规定程序送达,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及异议的处理途径,并将送达回证留档。保证裁量标准符合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符合标准。县财政局今年无行政处罚案件。
12. 严格行政执法证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结合浙江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一、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和信息补录。二、做好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三、做好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的清理和补录工作。
13.深化推进 “互联网+监管”工作。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查漏补缺,加强管理,监管平台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掌上执法应用率、执法人员至少用2次人员占比等指标均为100%。2021年共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3个,其中本部门2个,跨部门1个,双随机抽查次数11次。
14.规范行政审批。一是做好财政预算执行管理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工作。依托浙江政务网体系,在政府权力运行系统大框架下建立财政预算执行管理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系统,将纸质审批改为电子审批,减少跑腿次数。该平台系统于2019年7月1日在全县正式上线,截止2021年底,业务涵盖100%以上财政科室,涉及114个部门单位、261个用户、47个审批事项。二是持续稳妥动态管好浙江政务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事项梳理和运行工作,多次对局权力事项进行动态梳理。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5.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置全社会举报投诉电话,同时接受县人大、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制止违法、不当、乱收费等行政行为的发生。
16.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建立完善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的工作制度,抓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财政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21年以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的法治财政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财政制度执行效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不断向前而努力。
新昌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