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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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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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主要是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范围包括道路停车泊位、交通站场、公立医院、体育场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等,包括住宅小区在内的其它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所有者或经营者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