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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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县局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吕江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镜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继凯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峰同志任网络舆情中心主任,免去其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丁明同志任网络舆情中心政治教导员,免去其镜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朱中平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竺均千同志任县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看守所所长职务;
曹燕春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伟伟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浙敏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镜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国品同志任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治安行动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单劭斌同志任治安行动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七星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张庆丰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澄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可奇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俞春汛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羽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旭锋同志任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免去其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俞永江同志任刑事科学技术室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伟钢同志任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沙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春江同志任禁毒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情报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职务;
胡华平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懿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吕浩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唐洪明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凯灏同志任车辆管理所所长,免去其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梁沈锋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沃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吕春平同志任审计科科长,免去其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潘国斌同志任信访科科长,免去其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师启明同志任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朱海霖同志任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林霞同志任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警务保障室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益东同志任警务保障室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范菊钗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孙文涛同志任行政审批科科长、网上办事中心主任(兼),免去其城东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张灿辉同志任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朱超平同志任监察留置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城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潘炜强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沙溪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钱亚江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汪永同志任城西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儒岙派出所所长职务;
吕一帆同志任城西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小将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董海同志任七星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七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吕健锋同志任羽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吕伯东同志任羽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浩锋同志任澄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小将派出所所长职务;
贾晓锋同志任澄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幸同志任镜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镜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杨大增同志任镜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费巍同志任儒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儒岙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王坤同志任儒岙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章鑫伟同志任回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回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王华龙同志任回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羽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苗磊同志任小将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澄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王高春同志任小将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小将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勇同志任沃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羽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盛必锋同志任沃洲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梁国松同志任沙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沃洲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卢赟同志任沙溪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澄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楠楠同志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锡勇同志任城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
杨曙光同志任的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张树大同志任的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良洪同志任的审计科科长职务;
梁柏喜同志任的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永平同志任的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鑫平同志任的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盛瑛同志任的禁毒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蔡国栋同志任的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徐曙春同志任的监察留置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袁丰同志任的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新提任的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9月22日起计算。
新昌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