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东茗乡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新昌县东茗乡人民政府
机构负责人 梁鉴
地址 新昌县东茗乡莒溪村306号
工作职责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对本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2.讨论决定本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广大群众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3.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

7.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本辖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选拔、任免、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抓好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做好国防教育、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8.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各科室工作职能

(一)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牌子)。承担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系统运行的管理保障工作。承担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大数据分析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后勤保障、文秘、档案、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等工作。负责抓好财源建设,承担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各项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吕盈盈  联系电话:0575-86053900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党建带群团等工作。承担驻村指导工作。承担人大工作,联系政协工作。承担党建统领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章贻佳  联系电话:0575-86053259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应急消防管理站牌子)。承担编制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各产业协调发展职责。承担经济运行分析、企业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开发引进、劳动关系、就业培训、生态环境、招商选资、进出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统计、金融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经济生态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统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领域应急管理具体任务,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消防领域执法工作。

主要负责人:陈冬妃  联系电话:0575-89388862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承担平安法治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梁彬   联系电话: 0575-86065327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事业发展和综合管理职责,承担文化广电、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吕旭霞   联系电话:0575-86053993

(六)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村农民私人建房管理,以及规划、国土行政许可的跟踪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制订征迁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交通相关工作;协调电力、邮电、房地产等基础建设工作。承担综合执法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王维江   联系电话:0575-86053987

(七)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统筹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工作。承担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职责。承担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气象灾害防御、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和农村环境提升等工作等职责。

主要负责人:陈冬妃  联系电话:0575-89388862

(八)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信息咨询、技术推广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办事大厅的日常运行和辖区内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主要负责人:王维江   联系电话:0575-86053987


值班电话 0575-8605305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间 8:30—11:30 13:40—16:40 ;冬令时间 8:30—11:30 13:1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