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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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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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复议整体办案效能与办案质量,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局)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区别处置”办案模式,对受理中依法存在调撤空间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主动启动调解程序,并加大车辆“违停、违行”等案情简单、证据固定的小额处罚案件的受理前调撤力度,并对此类案件在行政复议答复程序、裁判文书等环节进行简化,进一步拓展复杂案件的办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