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5 0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2021年以来,新昌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谋划、牵头抓总、协调推进作用,全力迈好职能履行的“实步子”,惠民便企的“新步子”,长效发展的“稳步子”,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发挥“统筹”作用,创建法治示范,打响法治品牌
一是统筹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梳理分解创建指标,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全面完成资料收集、情况说明、检查复核、系统上报等工作。4月25日,新昌县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并在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谋划开展新昌县庆祝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活动,积极争取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浙江广电集团联合举办的访谈节目录制名额,全力做好访谈对接、素材准备、现场联络、节目宣传等工作。4月5日,时任县委书记李宁通过浙江经视频道《法治的力量——县(市、区)委书记谈法治浙江建设》宣传推介法治新昌建设成果。
二是统筹抓好“梁柏台法治精神”宣传践行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全程参与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牵头做好“百年党史中的梁柏台”座谈会与“首届天姥法治论坛”筹备工作,成功申报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为全省第八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县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成立“新昌县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倾力打造“梁柏台法治精神”金名片。张军、王晓光等中央省市领导莅临座谈会,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院所20多位知名专家参加论坛,相关内容被新华社、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多篇研究文章登上法治日报、浙江日报等头版。目前,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已被司法部确定为绍兴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联系点,被纳入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入选浙江省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项目。“续写梁柏台红色基因 打造普法新阵地”入选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梁柏台法治精神的‘歌’与‘行’”入选法治绍兴建设“十大案例”。
三是统筹抓好法治新昌建设工作。高规格筹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定《2021年法治新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及任务安排表》,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制定出台《新昌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举办2021年新昌县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主体培训班,组织全县90余位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参与培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热潮。全面贯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工作,收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报告90余份,落实现场述法3人,推动县乡两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实现“报告+公开”两个100%。深化“红黄亮牌+挂牌督办”模式,探索形成“523”(五步两察三评级)法治督察机制,发挥法治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作用,赴越城区开展交叉检查,跨单位开展水利系统执法质效评议,积极构建法治督察“一盘棋”格局。全年共开展法治督察巡察3次,涉及乡镇(街道)、县级部门31家次,下发督办单10份,巡察反馈意见30余份,发现问题100余个。
二、开展“攻坚”行动,着力固本强基,夯实法治基石
一是牵头实施法治建设补短提升工程。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短板,牵头筹备法治政府月度工作例会,成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专项责任审查工作专班,梳理形成《2021年新昌县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重点工作清单》,拟定出台《关于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的若干意见》,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行政诉讼败诉率实现“双下降”。2021年,全县一审行政诉讼综合败诉率下降至5%,为全市最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为全市最高。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县级综合行政执法统一事项目录672项。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先后两次组织行政执法综合知识考试,全县行政执法持证率提升至95.6%。部署《新昌县关于换发和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证统一换发工作,累计换证1627本,完成率达100%。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强化理论与实务指导,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建立案卷评查组,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共评查案卷120份,发现瑕疵36处,评选出优秀案卷2册,其中1册获2021年度绍兴市行政执法“十佳”优秀案卷,案卷平均合格率和各执法部门案卷合格率达100%。
三是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开展2019至2021年县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情况摸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全覆盖。2021年共审核县级重大行政决策6件,提出意见15条。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2021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31件,备案12件,开展涉“烦企扰民”、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专项清理3次,废止24件,修改5件。牵头开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梳理,形成县级事项清单25项。
三、发挥“维稳”职能,践行治本安全,筑牢平安防线
一是深化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工作。推进侵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专项行动。2021年,共训诫83人次,警告6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7人。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四学一做”修心教育,与县天姥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长期合作,实施“阳光自新园”项目,选聘社区矫正法宣传公益大使,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2021年,共开展心理团体辅导5场次,接受心理评估、心理咨询655人次,组织矫正对象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430人次。探索社区矫正数字化改革路径,“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项目已列入省司法厅数字化改革S2重点培育项目池。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年共接收刑释人员340人,19名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率达100%,126名新昌籍罪犯与217名罪犯家属通过远程视频会见实现“云探亲”。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与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专家库,组建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队伍,指导成立县总商会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等行动。2021年,全县共配备县乡村三级调解专家1614人,受理并调处纠纷1256件,成功率99.7%。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儒岙司法所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新昌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表现突出集体,2名司法行政干警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省司法厅“最美司法行政人”。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和化解行政争议实效。开通“云复议”渠道,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打造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工作闭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2021年,县本级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办结65件(结转4件),调解率为44.4%,复议后诉讼8件,对复议决定的服从率为83.3%。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源头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功能,强化复议纠错、败诉案件高发地调研走访与类案指导,推进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规范同向发力。2021年,共发现败诉风险案件9件,落实责任单位4家,编制问题清单7件,发送行政争议商议函3份,印发《2019-2020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例汇编》150余册。
四、写好“惠民”文章,提升服务质量,造浓守法氛围
一是纵深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本地实践。出台《新昌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防范电信诈骗等活动60余场次,发放资料2万余份,全力打好“八五”普法起步仗。以“摸排+申报”“走访+指导”为抓手,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积极开展培育工程,“选优、育强、用活”法律明白人。全年新增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27个,累计培育法治带头人618人、法律明白人670人、示范户2693人。2021年,新昌县普法办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新昌县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浙江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成绩突出单位”,2名司法行政干警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2020年浙江省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二是优化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以律师进园区法律服务等为载体,推进矛盾清源、体检清患等。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点配备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指引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机,推动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推出法律“专家门诊”老带新、传帮带,加快后备力量培育。畅通“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等渠道,开展“情暖夕阳红”“春苗成长记”“法援惠民生”等法援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2021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0件,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赔偿800余万元。加大公证服务供给,推进在线公证服务办理。2021年,累计办证1547件。
三是精准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有效覆盖。以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有形+有效”覆盖为目标,全力推进“总体统筹+规范管理”化运转、“分片打包+精准结对”化服务、“全位覆盖+对点提升”化督察,打造“一程到底”工作体系、“一网覆盖”服务体系、“一体多元”督察体系。全县共划分9大类391个网格,覆盖市场主体53231家,其中企业13252家,覆盖率100%;提供法律咨询15326次,法律服务指引1377次,推送资料2318份。1名司法行政干警获评省司法厅“法雨春风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2022年,新昌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县委“14361”战略,深入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依托法治新昌建设“六大抓手”,全面巩固深化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为新昌争当全省建设“重要窗口”排头兵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提规范+细落实”导向,牵好法治建设“牛鼻子”。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不断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深化“532”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统筹指导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强化复议队伍建设与类案办理,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主体及证件动态管理,通过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开展持证培训等举措,扎实推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突出“专业性+高效性”导向,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端”。深化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容缺办理等便民服务,并将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探索农村法律顾问“人才培训+政策扶持+常态监督”的管理体系,并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等智慧化平台应用,完善基层农村服务网络。以督查为手段,教育为抓手,管理为核心,全面构建“党建+所建”共同推进的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优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三是突出“系统化+本土化”导向,扎好基层治理“一张网”。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用好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加强与浙江大学战略对接,推进校地合作与理论孵化,打造“梁柏台法治精神”品牌。强化法治宣传与党建教育、休闲旅游等的叠加效应,以民主法治村创建等为抓手,深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集群。推动村(居)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等落地,健全人员“选聘-考核”与纠纷“受理-调处-回访”两个闭环,完善“日常摸排+重点摸排”预防在前,“抓早抓小+应调优调”倾力化解的“大调解”格局。
四是突出“强监管+强联动”导向,系牢平安维稳“保险绳”。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领导、矫正办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的共建共帮格局。围绕“精准矫正”体系建设,分解落实精准执法、精准监管、精准教育、精准帮扶“四大机制”建设任务。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以“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等为抓手,促进前沿技术与矫正业务深度融合。深化社会组织、专职社会工作者、城乡社区“三社联动”社会服务机制,完善村(居)社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夯实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五是突出“抓重点+出亮点”导向,激活队伍建设“新动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方面能力”,不断完善“自主学习+专项培训+业务测试+经验交流+典型辐射+综合评价”六式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在“重要窗口”建设、“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等重点工作中展现担当。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中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委支持,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探索与应用,全面适应“云端、线上”发展的新形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高速发展。
新昌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