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行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拟订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办相关举报案件。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五)完成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