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志愿填报
招生录取实行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志愿填报工作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同时进行。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三年制、五年制和六年制专业不分先后)。
2. 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 1700 名。详见招生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ZWzaELsCEf0dS0tBvOgow
3. 录取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
4. 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志愿录取。对未录取的考生不再组织补报。
5. 专业确认
按照县招生办提供的预录取名单做好专业确认工作,在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习和家庭实际,帮助学生科学分析,协助学生做好专业调剂工作,经教体局职能科室同意后予以正式录取。
6. 录取时间
在全县普高录取工作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