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委宣传部 新昌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

发布时间:2022-08-0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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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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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顺利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润新昌”四大行动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职能化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牢固,为推进法治新昌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统筹谋划全县今后五年(2021-2025 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新昌作为梁柏台诞生地的资源、地域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做好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建设县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县的目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顺应数字化改革新趋势,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继续深化“法润新昌”行动,传承和弘扬“梁柏台法治精神”,守护红色根脉、赓续红色基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为实现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县域发展之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民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有效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均衡性、精准性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兴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优化,把梁柏台法治精神打造成为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法律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新昌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公民法治素养得到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全覆盖,全县信访量、万人成讼率、万人失信率明显下降。

——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全县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一个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

——数字普法成效明显,普法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县培育形成 2 个有影响力的数字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民普法具体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做到普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和依法治理助力新昌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社会县域治理现代化,为全面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协同共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引导全民参与法治建设,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普法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法创新,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突出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浙江建设的论述,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的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各级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讲好宪法故事,做好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将每年 12 月定为“全县法治宣传月”,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十进”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领导干部任职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式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继续发挥好民法典普法讲师团作用。聚焦典型案(事)例,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的积极作用。

(五)深入宣传与重点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将普法工作与我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动的法律法规,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数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数字新昌”建设。大力宣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先行县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力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法治轮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题单”,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全面开展述职述法工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积极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注重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搭建和完善网络学法平台。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推进学法形式创新,五年内,实现全县机关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全覆盖。分类分层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多元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法治实践全过程普法。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过程中。加强立法过程普法,充分利用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题解读、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参与度。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普法,将执法依据和法律规定书面或口头告知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方便其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法律后果以及维权救济机制等内容。加强司法实践过程普法,司法机关在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以及司法调解等活动中,向当事人阐述案件涉及的法律依据和法理原则,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等形式,让群众受到直观的普法教育。加强法律服务过程普法,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复议办案人员等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深化社会团体服务性普法。社会团体要坚持党的领导,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的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与职工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深化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挖掘服务青少年平安自护项目,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妇联要利用“妇女之家”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送法“进村社、进家庭、到身边”活动;继续发挥好 12338 妇女维权热线作用,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治理建设,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守护红色根脉,赓续红色基因,不断推进梁柏台法治精神的研究、保护和传承。规范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力争五年内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国家级、省级、市级翻倍增长。实施村(社)“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扎实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推动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健全企业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体系,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把企业遵法守法情况纳入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四、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引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抓住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建立青少年学法“书单”,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重点,打造层次递进、结构合理、螺旋上升的法治教育体系。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将各类主题教育、专题教育、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整合,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利用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加大法治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立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紧密围绕我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清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防范法律风险意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立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为职工搭建学法平台。

(三)加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教育。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专项行动,建立基层干部群众学法“菜单”,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县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依托基层各类普法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农村(社区)普法活动。

(四)加强网络普法教育。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深化“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深化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防诈防骗意识。

五、以彰显地域特色为主线,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的保护和利用,弘扬梁柏台人物事迹和法治精神。完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体系,将法治元素、普法设施与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加强公园、广场、绿地、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旅游景点(景区)和重要交通场所等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提升已有法治文化阵地质量,拓展“个性化”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建设格局。加强行业性特色普法阵地建设,集中各方力量和资源,打造集普及行业专门知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

(二)繁荣发展法治文艺。深入挖掘本土法治文化资源,坚持法治与地方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一批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法治文化精品栏目、节目。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等广泛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法治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阳光文化进礼堂”等载体,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强化法治文化引领。注重对公民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推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节”,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居住、文明就餐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

(四)擦亮“梁柏台”金名片。“梁柏台”作为新昌的优秀本土红色文化,要持续扩大梁柏台法治精神这张金名片,充分发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利用红色资源优势,打造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把梁柏台精神传承好弘扬好。积极与浙江大学开展合作,成立梁柏台法治精神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深挖细研梁柏台精神实质与实践探索,进一步加强梁柏台法治精神研究,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以高水平法治新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六、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 2021 年开始实施,到2025 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召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各单位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报县普法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第四季度至 2025 年三季度)。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 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分布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 年四季度)。认真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做好自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接受省、市检查验收组对我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七、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守法普法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普法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机构,要加强管理服务,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有关条款,发出改进建议书。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每年 1 月底前,向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提交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及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案(事)件进行权威准确的解读,向公众释法明理,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新闻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户外广告媒介等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版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及时刊登、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和节目。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完善在“法治新昌”“平安新昌”、法治政府、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等考核中的内容,确保第三方社会组织独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评估。

(三)着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加强普法组织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公众针对服务对象需求成立各类社会普法组织。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与社会普法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建立以社会化运作为核心,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普法主体的作用,推动普法服务市场化、项目化、专业化。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鼓励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等专门人才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吸引各类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热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普法活动,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健全普法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鼓励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网络知名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与普法活动。

(四)统筹推进智慧普法。强化“互联网+”思维,注重数字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推动“互联网+普法”,全面实现互联互通、共融共享。以各类群体法治需求为导向,把普法工作由“计划性普法”向“市场性服务”方向转移,把政府单项供给与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真实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一体的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提升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即时性、互动性和持续性。提升新闻媒体“法润”频道,使内容更丰富,时效性、可读性更强,真正将法治精神和知识“润”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五)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加大对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普法力量和资源。加强普法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安排专线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