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回山镇官塘村干山头土地开发项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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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众顺建设有限公司: 我办于2022年7月6日收到你公司关于“新昌县回山镇官塘村干山头土地开发项目”的投诉书。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在收到投诉书后进行了分析研究,于7月12日发函要求发包人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发包小组进行复评,发包人于7月15日组织原发包小组对新昌县回山镇官塘村干山头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复评。发包小组认为: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与竞包函总价一致,与开标记录表不一致。发包小组认为竞包函总价得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支持,开标记录表中的报价得不到工程量清单支持,故不属于本工程中的另一个单独的投标报价,以上两者不同,属于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发包小组已于6月24日11点40分电话联系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其澄清,被询包方于6月24日11点45分回复,澄清投标报价是2504641.39,让利率为3.33%。根据发包文件24.1条规定发包小组认为应以竞包函中的竞包报价和让利率为准。发包小组经过复评,推选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中包候选人,与初次评审意见一致。 我办认为新昌县回山镇官塘村干山头土地开发项目发包小组组建符合发包文件规定,评审过程合法合规,复评报告事实依据充分,未发现被投诉人在该项目发包活动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投诉人的投诉内容不成立。 特此回复。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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