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智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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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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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

      根据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和中组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文件精神,邵智琦、徐铭晗等2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经研究决定:邵智琦、徐铭晗等2名同志为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