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项目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完成新昌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