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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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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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新昌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释放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内在活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一、以统筹共治为抓手,加速法治进程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月度例会等工作机制,对重点行政诉讼案件、“裁执分离”案件及工作推进难点进行定期研商,强化府院联动,开展案件研商会8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培训班,组建县级法治人才库,承办全省政府法务暨“最佳实践”培育试点工作交流会(南部片区)。探索深化“52311”法治督察机制,开展法治督察巡察2次,专项监督4次,涉及乡镇(街道)、县级部门62家次、在建工程9个,《法治督察“523+”项目》入选2022年度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复评名单,《新昌县创新探索“全要素”法治督察新机制》被浙江信息(工作交流)刊出。

二是强化争议化解。全面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攻坚行动,印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通报5份、督办单12份,《新昌县“四力齐发”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经验做法被《法治浙江》简报刊载,2022年行政诉讼综合指标全市排名前列。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分流疏导功能,行政复议调撤率达70.9%,复议后起诉率降至3.4%,复议后败诉案件零发生,行政复议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比值达2.2,综合指标全市排名前列。

三是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县政府、政府组成部门及乡镇(街道)编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科学化决策、阳光化监督。组建以政府法律顾问为主体的合法性审查队伍,今年以来,累计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36份,备案16件,审查率100%,清理不符合经济发展的文件18件,修改5件。推进公职律师培育,努力扭转公职律师增长难题,配备率增长至62.96%。

二、以依法治理为重点,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完善执法体系。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印发《新昌县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对赋权和划转两个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划转事项科学、合理。会同县编办、县综合执行局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园区、库区进行实地走访、座谈,督促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平台动态化管理,清理非执法主体44个,注销清理证件111本,换发下沉人员双执法主体证件241人次。督促指导各赋权镇街积极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推进线上办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0.5%。成立法制审核专班,形成县乡队三级法制审核工作体系,着力破解基层法制人员少、执法质量保障难等难题。开展案卷评查与执法监督,全年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52卷、行政许可案卷18卷,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3份。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联合县公安局在县移民事务服务站成立涉外法律服务站,开展“你点我讲”免费法治讲座月、“掌上法律顾问”、“法律专家门诊”等便民服务,12348法律咨询热线服务时段延展至24小时。今年以来,全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4件、公证1779件,1个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全县法律服务队伍累计走访7174人次,解答法律咨询 2310余人次,帮助审查起草各类合同、村规民约338次。揭榜县委组织部发布的镜岭镇西坑村蝶变村整转任务,推进调解工作“培训进村”、法律问题“坐诊进村”、法律知识“送法进村”、特殊人群“帮教进村”等活动,打通乡村治理“中梗阻”。

三是深化普法治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以“法润天姥、法安天下”为主题举办集中宪法宣誓等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分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1个案例入选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法治乡村(社区)实践精品案例集,2个法治乡村建设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加强梁柏台与法治精神的弘扬践行,深入开展与浙江大学的校地合作,“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被写入《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续写梁柏台红色基因,打造普法新阵地”于2022年2月入选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被列入第一批新昌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三、以固本强基为目标,深化基层治理

一是加强矫正监管。全面开展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并通过省级验收。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大走访、大排查”除险保安等行动,做好社区矫正纪律作风专项巡查工作。从严落实矫正对象常态化监管措施,针对性应用VR场景仿真模拟、社会组织公益考评等,加强心理矫治,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累计给予训诫102人次,警告14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6人,脱漏管与再犯罪保持“零发生”。加强数字化改革工作谋划,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应用建设。该项目被浙江省司法厅列入“2022年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应用建设试点清单1.0”,并上架浙政钉。

二是抓实纠纷化解。有力推进“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调解等专项行动,开展县十佳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案卷评选活动,深化访调对接、乡镇联调等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今年以来,全县新增调解工作室2个,浙江省二级调解员1名,培训调解员587人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次,受理并调处2572件,成功率达到99.3%。

三是强化基层创建。全力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推动儒岙镇、沃洲镇成功创建全市首批“枫桥式”法治乡镇。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新增国家级1个,省级15个,市级62个。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澄潭司法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加强调解品牌建设与培育,沃州“红柿子”调解工作室被命名为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

2023年,新昌县司法局将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固本夯基,拾遗补缺,有力推动司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展现新气象。

一、把握法治建设新形势,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提升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新昌建设。抓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贯彻落实,开展法治新昌(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提升工程,组织县级法治会议、法治建设专题培训,深化“52311”法治督察机制,加强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等项目培育,系统谋划法治建设专题理论调研,推进“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争取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名单擂鼓造势。

二是有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分流疏导功能,力争行政复议收案数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比值、行政复议调撤率高于全市平均值;复议后起诉率、复议后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值。深化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集中攻坚,力争全年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低于上年总数,败诉率低于市定目标,调撤率高于市定目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是扎实推进政府法律事务。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回头看,就群众关心的热门案件、日常举报线索等开展具体案卷执法监督,重新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进行政执法质效评议,组织开展多领域执法监督4次以上。

二、关注平安稳定新情况,推动基层治理格局再优化

一是深化特殊人群管控。组织开展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抓好亚运会等重点时段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培育社会化组织参与“阳光自新园”精品工程,完善并推广“社矫帮扶”应用场景(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全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脱管率控制在1.5%以内。加强监地衔接,确保全年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率100%;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二是深化矛盾纠纷调处。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实质性运作,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促进社会组织参与人民调解,进一步拓展案源,更好地做到“应调尽调、应调优调”。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员业务培训,深化常态化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确保全年人民调解受理率100%,成功率不低于98%。

三是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对照省委乡镇(街道)法治化改革要求,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功能,强化规范化建设与日常监督检查,并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争取成功创建市级以上所1个。坚持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将多元法治元素融入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示范带在建工程、配套工程建设,并在全县继续争创民主法治村(社区),力争市级以上覆盖率超过85%。

三、立足法律服务新需求,推动法治环境打造更深入

一是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强化惠企便民服务,走访企业1000家次以上,开展企业法治体检500家以上,全力助企纾困。落实好律师行业扶持政策,提升律师万人比至3.3。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争取绍兴市仲裁院入驻新昌县社会治理中心,深化服务便民。

二是认真准备八五普法中期迎检。组织实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并适时对县级部门实地检查。深入推进专题普法,深化文化礼堂普法,并围绕一项工程、一支队伍、一个专栏、一大评比、一台小戏、一大名人“六个一”重点,在普法形式、载体上加强探索,提升普法成效。

三是全面加强梁柏台法治精神传承发扬。深化与浙江大学的校地合作,以举办第二届天姥法治论坛、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共同完成2022—2023年度合作计划。结合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梁柏台与法治精神”等各类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地域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