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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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科技局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加强科技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法治思想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思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科技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普法学习。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切实把各项科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开展专题学习等活动10余次,学习内容包含《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与科技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知识。
(二)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规范审查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同时按照县政府法制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依据行政强制法进行规范,确保行政强制法的正确运用和实施。二是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局“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和要求,落实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保存制度,依法保存决策过程中的资料信息。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陈雪锋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政策起草、重大行政决定、重要合同签订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服务,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法性审查16次,提出法律建议16条。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县科技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5条,其中工作信息34条,其他各类信息11条。
(三)主动作为,切实依法履职。一是提升创新云上服务便民便企。深化“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机制,迭代升级“浙里产学研”应用,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借智发展。截至目前,常年在新昌服务企业创新的专家团队超过80支,全县规上企业产学研合作覆盖率达95%;依托“浙里产学研”应用发布各类榜单317个,达成合作20项,合作金额1062万元。二是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科技项目规范管理,在科技项目申报与立项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信息公开、集体研究、政府审定等决策流程,加强科技项目审批与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科技资金作用,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情况,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和调研工作。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有机结合起来,健全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等制度,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科技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和自觉性,将法治观念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机关整体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务网站、科技活动周、科技培训等多种载体,大力开展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增强法治政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依法制定政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创新能力,开展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研究,梳理完善科技创新政策链,精准制定创新政策,系统谋划好新时期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