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黄浩培
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12楼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是新昌县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为企业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发展战略与规划、诊断、人才培训等各类科技服务。

(二)为全县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提供咨询、评估、策划、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

(三)根据县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落实人才服务工作。

(四)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公共服务。

(五)提供科技创新券政策咨询、培训指导、申领兑现等服务。

(六)完成新昌县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5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第五条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六条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党组织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单位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的干部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局统一管理;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负责财务经办、业务运行和内部管理等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新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


值班电话 0575-8662059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间8:30-12:00,14:30-17:30;冬令时间8:3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