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昌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入驻全国平台情况的公告
为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新昌县已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的35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予以公布,并作如下提醒:
一、选择合规校外培训机构
请选择已取得有效《登记注册审核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合规机构。具体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或查看培训机构显著位置悬挂的相关证件,培训内容、办学地址等须与审核意见书一致。
二、签订规范培训合同
缴费时,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严禁培训机构直接接受转账或收取现金,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并索要发票。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不超过5000元。对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的跨学期、跨学年缴费或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的,请勿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不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在新昌县范围内,其他未经县文广旅游局审批、未入驻全国平台的培训机构或者个人,面向社会招收中小学生,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行为。对违规收费、违规开展培训情况,可以向县文广旅游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5-86621609。
新昌县已入驻全国平台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