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三+”推进生态司法“绿色矫正” 该局以“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有机统一为目标,积极落实推进破坏生态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双向融合,着力提升精准矫正实效。
一是落实“个案+协同”式分类施矫。将生态修复情况纳入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现考核内容,并建立个性化矫正台账,突出心理矫治与行为习惯养成,以“分类管理、个案矫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为抓手深化“精准矫治”。今年以来,累计落实涉及污染环境、滥砍滥伐和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矫正15人。
二是加强“专项+警示”式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并结合环境保护日、世界水日、地球日、植树节等重要节点,以法治讲座、法规学习、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宣传环境修复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着力修复行为认知偏差,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态修复协议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采取措施并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2场次;警示教育3人次。
三是推进“公益+劳动”式生态修复。积极引导非法捕鱼、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并组织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巡河护河、垃圾分类宣传等,全面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今年以来,累计组织补植树木2次300余棵,增殖放流1次放流鱼苗5000余尾,劳动代偿70余小时,组织巡河护河、垃圾分类等公益活动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