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08-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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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市局的有力指导下,围绕优化法治建设、推进除险保安、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等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各项工作都取得一定成果。

一是加快法治建设节奏,落脚考核重点,行政争议化解指标全市领先。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月度例会机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培训班、全县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动态监督等政府法律事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年累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备案16件,清理18件,修改5件;清理非执法主体44个,评查执法案卷150余册。聚焦法治力量建设,组建县级法治人才库,政府及其部门公职律师配备率从2021年的44.4%升至62.96%。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诉讼和“裁执分离”重点案件跟踪督导,全县21件“裁执分离”案件全部执行到位,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年度综合指标分别排名全市排名第一、第二,新昌县在市对县考核项目中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综合排名全市第三。

二是夯实除险保安成果,突出依法治理,县域法治环境打造不断优化。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大走访、大排查”除险保安等行动,做好社区矫正纪律作风专项巡查工作,引入vr教育新模式,“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通过省级验收,全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保持“零发生”。开展全县十佳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案卷评选等活动,深化访调对接、乡镇联调等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全年受理并调处矛盾纠纷2572件,成功率达到99.3%。深入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新昌县司法局被绍兴市委市政府评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建设突出贡献奖,《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入选新昌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一批)。加强梁柏台与法治精神的弘扬践行,深入开展与浙江大学的校地合作,“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被写入《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

三是聚焦服务民生目标 ,推进惠企便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加强。推进“你点我讲”免费法治讲座月、“掌上法律顾问”“法律专家门诊”等便民服务,联合县公安局成立涉外法律服务站,“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服务时段由工作时间延展至24小时全天候,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4件,公证1779件,全县法律服务队伍累计走访7174人次,提供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275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 2310余人次,帮助审查起草各类合同、村规民约123次。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举办“法润天姥、法安天下”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综合运用宪法宣誓、线上知识竞赛、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多元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全年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68场次,分发资料5万余份。

四是明确改革创新基调,立足攻坚突破,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有力推进。探索深化“52311”法治督察机制,形成“一督到底”的法治建设过程性评价体系,入选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复评名单。联合县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过组建法制审核专班、建立县乡队三级法制审核工作体系等举措,着力破解基层法制人员少、执法质量保障难难题。围绕数字化改革目标,探索推进“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项目,建成“社矫帮扶”应用,并被省司法厅列入“2022年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应用建设试点清单1.0,以感知预警“一网集成”为抓手实现社区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从传统救助向按需帮扶有效转变,充分践行社区矫正“治本安全”。

五是强化队伍素能提升,提炼典型经验,基层基础创建工作成效明显。贯穿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贯主线,综合运用学习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学思践悟”系列活动,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创新实施“四有司优”行动,设立“司考者”讲坛,构建“五张清单+动态飞单”为抓手的工作进度管理闭环,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化落实。努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新增命名民主法治村(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15个,市级62个;首批创成市级“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2家;年度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家、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家、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1个;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3个、“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法治乡村(社区)实践精品案例集”1个、2022年度全市司法所建设“最佳实践”1个。


2023年工作思路

总体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亚运会举办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使命重大、责任重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各级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进取、融入发展大局,以“法治为民”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跃升,积极为助推省委“新春第一会”中提出的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贯穿一条核心主线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2023年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年司法行政工作要切实贯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核心主线,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尤其是对法治建设的重要表述,原汁原味读原文,联系实际抓贯彻,积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坚定不移树牢政治标准是第一标准的导向,优化作风效能,勇于开拓创新,提升队伍形象。

(二)明确二大重点目标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先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指出,要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平安稳定、公平正义。市第九次党代会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平安绍兴。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聚焦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宏伟目标,把“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作为必需牢牢把握的11方面重要遵循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首次用专门章节,对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刻阐释了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将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接下来,从中央到地方,在法治建设上都将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切实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扛起使命担当,创造鲜活经验,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尤其是要抓好几个“统筹”:即统筹协调法治新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整体推进,打通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统筹协调法治新昌总体规划和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谋划,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清单化抓落实机制;统筹协调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的贯彻落实,发挥四个协调小组的作用,推动本领域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同时,持续开展法治新昌(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提升工程,加快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聚力打造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争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建设重点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

二是八五普法中期顺利过检。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阶段性安排,预计今年我县将迎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这是上级对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新昌对外展示普法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是普法工作固本夯基、深化提升的一个良好契机,当前已经到了“八五”普法中期“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县普法办要切实将统筹抓好“八五”普法中期迎检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快起来,通过适时开展“点对点”实地督查调研等形式,联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考前冲刺”,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三)实现三大能力跃升

一是牢牢把握统筹“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法治护航能力整体跃升。

1.加快法治机制完善。抓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改革与“突破性抓手”培育,并加紧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系统组织谋划县级法治会议与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理论调研等,开展社会满意度提升立体式法治宣传,继续深化“52311”法治督察机制,探索实施法治政府“铸剑工程”,固化提升督办、亮晒、通报等机制,为争取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名单擂鼓造势。

2.抓好法治运行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持续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行动,落实行政复议“宣传扩面、便民服务、协作联调、规范提质、监督增效、队伍提升”六大工程,探索建立“小额罚金”行政复议快速通关制度;深化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集中攻坚,开展土地房屋领域行政诉讼预防化解专项行动,力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各项指标达到省市目标。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回头看,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质效评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蓄力法治文化传承。因地制宜发挥新昌县作为“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开拓者”梁柏台的诞生地的地域和资源优势,深化与浙江大学在科研等方面的合作,并联合举办第二届“天姥法治论坛”,邀请全国知名法学专家结合梁柏台法治精神,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化等主题开展学术研讨,积极为“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提供含有新昌元素的基层治理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努力提升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对外影响力。

二是牢牢把握优化“法治三感”的基本导向,推进为民服务能力整体跃升。

1.在法治营商“总牵引”推进上有新探索。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聚力打造可信赖的营商政务环境、有温度的营商执法环境、接地气的营商服务环境。聚焦涉企文件制发、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全流程,建立健全“审查规范、多检合一、处罚审慎、企业配合”的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步”闭环工作机制,并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落实涉外企业普法专项行动,探索建设涉外企业法治素养观测点。优化行政复议办理机制,依法稳妥审理涉市场监管、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践行“无事不扰、有事必到、闭环解决”的服务理念,助力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全年走访企业1000家次以上,开展企业法治体检500家以上。

2.在便民服务“供给端”建设上有新深化。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关注相关建设指标、服务评价指数,并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等行动,积极争取绍兴市仲裁院入驻新昌县治理中心,注重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预防和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持续延伸公共法律便民服务。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开展公证服务提升年行动,探索推进公证服务点相关工作;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及从业人员诚信执业评价体系,提升全县律师万人比,并深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推进“律护营商·法助共富”专项行动。

3.在普法守法“大环境”打造上有新效果。切实将普法工作落脚点瞄准群众法律需求,在普法载体、形式、内容上多做“加分”文章。积极围绕一项工程、一支队伍、一个专栏、一大评比、一台小戏、一大名人“六个一”重点加强普法工作探索,并聚焦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深入推进专题普法,加大送法进村社、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等“法律十进”的广度和力度,持续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构建完善普治并举的“大普法”格局,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有形”又“有心”,服务群众更“聚人气”,“贴心”又“暖心”。

三是牢牢把握践行“枫桥经验”的使命担当,推进平安治理能力整体跃升。

1.基础创建“力度不放松”。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上级部署,加快“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调委会等创建工作,并力争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超过85%,县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超过50个,不断建强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挖掘更多可听、可看的“枫桥经验”实践成果,打造法治新昌好“枫”景,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涉法、重大涉稳等问题。

2.人民调解“服务不缺位”。围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总目标,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六化”建设,推进县人民调解协会实质性运作,完善调解专家库,促进社会组织参与人民调解,有效落实“应调尽调、应调优调、应调速调”。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建设,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闭环,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确保全年人民调解受理率100%,成功率不低于98%。

3.矫正监管“平安不出事”。以“一失万无”的意识,守住“万无一失”的底线,开展“情暖矫正·法护营商”专项行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一对一”法律帮扶机制,深化“阳光自新园”社会化项目,并完善推广“社矫帮扶”应用场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智慧化感知预警,预防重新犯罪。实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工程,积极发挥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监管执法中优势互补、互帮共建的功能优势,切实将亚运会等重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全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脱管率控制在1.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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