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668204/2023-6421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3-09-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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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这个新政策实在太好了!原来我的商业住房贷款要一年才能提一次公积金,现在每个月公积金都可以提取转账,大大减轻了我的还贷压力!”张先生向公积金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还贷压力,近日,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无忧还贷”按月提取转账业务。
“无忧还贷”按月提取转账业务是指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商业贷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借款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目前,该项业务支持绍兴市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绍兴银行等5家银行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成功后次月起,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超过还贷额)即可每月自动转入个人银行卡内。
比如,张先生之前在新昌购房办理了农业银行的纯商业住房贷款,夫妻俩每月需偿还房贷一万余元,还款压力非常大。在“无忧还贷”政策出台前,张先生每个月偿还贷款的资金需要自己先从工资中支付,每年从公积金账户中支取1次房贷还款额。但办理住房公积金“无忧还贷”按月提取转账业务后,夫妻双方每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即可自动转入到两人的银行卡内,大大提升了家庭的资金周转度,减轻了还贷压力。
该项政策的出台,突破了公积金原有的还贷提取模式,使商业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从年提取变为月转账提取,同时也突破了公积金按月对冲的瓶颈,实现了市域范围内多类型住房贷款按月转账。下一步,我中心将紧跟绍兴市中心的步伐,不断拓展“无忧还贷”业务办理的银行支持范围,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还贷提取的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