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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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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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4年2月2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和梅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等三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表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年限(年) | 建设期限(年)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2023年经45号(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和梅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澄潭街道梅渚村 | 13594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1.2-2.2 | ≤30%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3 | ≥30% | 8160 | 1640 | 10 |
2023年经46号(新昌县沃洲镇大市聚村2023-7号地块) | 沃洲镇大市聚村 | 2624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8-1.2 | ≤40% | 40年 | 3 | ≥5% | 1575 | 315 | 10 |
2023年经47号(新昌县高新园区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3-17号地块) | 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 | 60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5-0.8 | ≤30% | 50年 | 3 | ≥30% | 31 | 7 | 1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2024〕2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至2024年2月1日16: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地块的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4年1月22日9:00至2024年2月1日16: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1日16: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3年经45号地块建成后要求100%自持,不允许销售。
(三)2023年经45号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澄潭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监管协议;2023年经46号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沃洲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监管协议;2023年经47号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高新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 0575-86938562
新昌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 0575-86292090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