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片区连接线工程(527国道王家园至104国道连接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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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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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新民片区连接线工程(527国道王家园至104国道连接工程)一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民片区连接线工程(527国道王家园至104国道连接工程)一期

2、建设单位: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内容:新民片区连接线工程(527国道王家园至104国道连接工程)一期包含2条道路,总长约3.353km。其中,新岩路延伸段路线全长2.061km,远期可继续向南到达项目终点与G104京福线立交,采用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 km/h,整体式路基宽16.0m;纬一路延伸段路线全长约1.292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 km/h,整体式路基宽24.5m。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和改移工程等。其中路基长度3353m,设隧道983/1座,设桥梁365m/1座。目前该项目已新昌县发展改革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330624-04-01-36937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东经

北纬

方位

距工程边界最近距离

执行标准

备注

声环境

1

语林花苑

120.954328649

29.484062197

新岩路最近13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120

2

新岩村

120.953770750

29.482640626

新岩路最近8m

152

3

甘棠新村

120.934936278

29.474100473

纬一路最近79m

47

4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

120.952703230

29.479711654

新岩路最近7m

/

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

120.932978265

29.474250676

两侧

临纬一路两侧

/

水环境

1

新昌江

/

/

上跨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

2

长诏水库引水渠

/

/

改渠(渡槽)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3

王泗洲坑

/

/

上跨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4

拔茅大坑

/

/

箱涵

/

5

王家坑山塘

/

/

箱涵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扬尘)、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营运期主要为汽车尾气随着车辆标准优化,汽车尾气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道路清洗和绿化,生活废水经临时厕所和临时化粪池沉淀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水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钻渣沉渣,交由建筑渣土管理处统一清运处理;维修残油、沉淀废油和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在做好各类废物的暂存及处置工作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本项目实施后,经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因此,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桥梁围堰施工、河道开挖等施工作业将引起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作业点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的影响。由于水体中悬浮泥沙影响范围和程度一般不大,施工引起的悬浮物可在较短时间内扩散稀释,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较小。这种影响局限在施工点附近区域内,且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经设置的临时厕所和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的三级纳管标准要求后委托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洗;钻孔泥浆废水收集至泥浆池,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限值要求。

2、废气: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临时施工场地,施工场地洒水、车辆密闭式运输、限制车速、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营运期加强车辆的管理,做好道路及路面养护。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制定施工计划,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进场路线,尽量避免从城区经过;避开周边敏感点,结合设置隔声屏障来减少对周边敏感点影响;降低人为噪音;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营运期采用降噪路面,对邻近道路的住宅按实际情况采取隔声窗改造,充分利用绿化带降噪。

4、固废:施工固废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后路基表层土剥离单独收集暂时堆放作为沿线绿化覆土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泥浆沉渣和淤泥应及时清运;废油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专人加以收集,由环卫负责清运。

5、生态环境:施工时要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水体,避免造成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生物量损失。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减少有害物质对浮游生物的毒害。严格执行施工废水处理措施,防止油污进入水体中影响水体水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优化施工工艺。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尽量减少红线外施工临时用地。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完善施工期废水的收集、导流等措施。运营期在沿线道路敏感位置设置警示牌和车辆限速标志;对沿线上路车辆进行监管;项目养护中要完善排水系统,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新民片区连接线工程(527国道王家园至104国道连接工程)一期位于绍兴市新昌县,涉及羽林街道和南明街道本项目作为《新昌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重要路段,是重要基础设施工程,对于完善对外交通干线公路网布局有重要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新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环境空气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上述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时间:2024126~29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龙山村大坪岗1

联系人:娄科            联系电话0575-86025011

环评单位: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西路8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5-88375705

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建设单位(盖章):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