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3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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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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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5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未被申请行政复议。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25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