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潘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因人事调动及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潘 耀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人职务;
张少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苏玉坤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娄宇炯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吕丽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职务;
舒继开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法制监督科科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监督科科长职务;
王 羽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更生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一中队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中队队长职务;
陈哲旻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二中队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二中队队长职务;
王利锋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三中队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四中队队长职务;
俞汇康同志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四中队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三中队队长职务;
任渝辉同志任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沃洲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竺伟杰同志任县铁路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良挺同志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中心主任职务;
郑丽萍同志县铁路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年6月17日局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