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3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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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昌高新园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X3ZJ202405170017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交办信访件

基本情况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X3ZJ202405170017

绍兴市新昌县沃洲镇安仁村桥头自然村,平浦路东侧、水帘路南面、西至巧英水库水渠(村办公大楼)、南至村民自留山有一地块,面积15亩左右。该地块原为永久基本农田,2012年被工业园区征用,2022年被用于堆放废土。

部分属实

1.关于“该地块原为永久基本农田,2012年被工业园区征用”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查,该地块原为永久基本农田。2012年新昌县工业园区(现为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土地征用前期政策处理工作,与王桥村(现并入安仁村)草签了意向性协议,但未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后经新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安仁村地块调整为新增建设用地,并于2017年1月办理了农转用审批手续,地块性质变为建设用地。
2.关于“2022年被用于堆放废土”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自然土壤,非“废土”,故部分属实)。2022年,附近的新昌县沃州镇2021-1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实施土地平整时,因高出地面而平整出的多余土方堆放在该地块上,目前堆放的土方上种有农作物。该区域堆放的土方系自然土壤,不会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目前该地块尚未实施项目建设。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招引、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沃洲镇政府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自然土方合理处置。

已完成整改。目前部分地块预计2024年12月进行出让,剩余土地将在2025年开发建设。属地沃洲镇已加强现场管理,进行种植。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86310225。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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