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昌县医药企业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第二批)公示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5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奖励。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资金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方式)。单位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东昌西路28号,联系电话:0575-86029895。
附件:
2024年新昌县医药企业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第二批)清单.doc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