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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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昌高新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委办〔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昌县沃洲镇安仁村2024-1号、2024-2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昌县沃洲镇安仁村2024-1号、2024-2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2.评估主体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要
根据相关规划,新昌县沃洲镇安仁村2024-1号地块和2024-2号地块均将被用作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使用,其中2024-1号地块为鳌峰路改道使用,2024-2号地块为机场建设使用,因此需征收沃洲镇安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708公顷,沃洲镇安仁村、新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168公顷。
具体位置及面积见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2)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11月27日止;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浙江博慧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5-87006001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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