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共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文件
|
|||||||||
|
|||||||||
项目编号:2024093(FW)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 1、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的“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到位率承诺书”修改为下图
2、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没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无在监,删除招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无在监”的内容及格式。 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没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提供市场行为说明,删除招标文件:“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提供市场行为说明”的内容及格式。 4、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投 标 函”中“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中标价的 %作为履约担保。”修改为“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 元作为履约担保。”
招标人: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司 代理机构:绍兴卓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