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昌县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运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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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我县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地满足市民交通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6〕57号)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新昌县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运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相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5-86041800,传真:0575-86022594,邮箱:xcxfgjbgs@163.com。邮寄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县府大院6号楼,邮编:31250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新昌县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运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docx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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