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23〕12号)的要求,现将绍兴市新昌县烧结砖、木质家具、再生资源和建材石料行业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新昌县列入烧结砖、木质家具、再生资源和建材石料行业污染整治企业为新昌县城关振新砖瓦厂、浙江奥美木业有限公司、虎哥(新昌)环境有限公司、新昌县环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新昌县梅兴建材有限公司。以上企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整治提升任务,整体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符合整治提升验收标准。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575-86335580、0575-86335566
联系地址:绍兴市新昌县钟楼南村32栋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