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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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各科室(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叶楠同志任内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负责人(试用期一年);
牟颖波同志任审计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邱伟星同志任审计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石英同志任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副主任,免去审计三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张明伟同志的审计二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明亮同志的内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科长职务;
以上任免时间从2024年2月8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审计局党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