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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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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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昌县丰亿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套空调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

新昌县羽林街道沿江东路6、8号

新昌县丰亿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9777.96平方米,总投资1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建成后年产2800万套空调配件。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间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水检测漏废水在水检设备自带的水池中沉淀过滤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中心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2

新昌县明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圆锥轴承技改项目

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7号

新昌县明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230平方米,总投资5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建成后年产300万件圆锥轴承。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中心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