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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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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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三花换热器有限公司年产750万套先进换热器建设项目

新昌县工业园区大明市新区

浙江三花换热器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477462平方米,总投资126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3万元。建成年产750万套先进换热器。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除尘设备,甲醇、非甲烷总烃采用分子筛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硫酸雾、酸雾等采用槽双层设置抽风罩+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含铬废水采用两级物化沉淀预处理,综合生产废水采用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中心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