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利中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通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现对新昌城区货车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取消中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在禁货区域内非高峰时段(8:30—16:30;18:30—次日7:00)的通行限制。
禁货区域为:城区东至219省道连接线和青山路(不含)、南至104国道(不含),西至万丰大道(不含),北至新昌大道(不含)。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