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零时起,绍兴市天然水域陆续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今年,绍兴市禁渔区域及时间与去年基本一致。钱塘江干流绍兴段及壶源江(壶源溪)、浦阳江、曹娥江、开化江绍兴段,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至9月30日24时。
此外,绍兴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湖荡、河道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其中,上虞区皂李湖、小越湖、驿亭东泊和西泊,禁渔时间提前从3月15日0时起实施(禁止捕捞鲫鱼、鲤鱼等自然产卵鱼类);新昌县澄潭江镜岭大桥上至石门水库大坝,禁渔时间延至6月30日24时。
2024年是浙江八大水系开展定期统一禁渔的第三年。近年来,绍兴渔业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鱼类种群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实施禁渔是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绍兴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李越刚表示,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将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