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昌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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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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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昌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浙江农民信箱等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农业农村咨询和服务。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2条,浙江农民信箱发布各类信息133条,在“新昌农业农村”、“我爱新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0余条。并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网站、电视等媒体影响力,促进信息公开更高效、更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扎实做好事前沟通、事中研判、事后跟进,积极了解群众诉求,形成专业化答复意见,确保群众能满意、争议少发生。2023年,新昌县农业农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按期答复6件(包括延续到2024年1月按期答复2件),主动撤回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总体情况较好。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努力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准确、及时、完整地公开各类法定公开信息。聚焦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采取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将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全部在“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按照要求梳理优化部门信息目录,建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任免、财政信息、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2023年我局根据《新昌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要求各科室公开信息、新闻动态等工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完整、及时。细化各项工作分配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和人员对网站、系统、单位机房、多媒体信息设备等各类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建立48人骨干网络文化传播员队伍,积极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制发件数

本年(2023)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3)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2022)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2024)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仍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明确,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类别、公开事项等内容还需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计划建立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加强问题自查,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落后科室进行通报。三是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我爱新昌等政务公开载体,通过制作图片、动漫、视频等多种解读产品加强对乡村振兴、宅基地管理等政策内容进行解读,提升多媒体信息制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