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事项证明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1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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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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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个人户籍类证明查询

二、国家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公安部 2016-09-01 第二条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01-09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三、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 2020-05-01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民可以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本人和户内成员的信息。户口挂靠在集体户或亲友家庭户的,只能查询本人信息。

四、市级法律依据

无。

五、县级规定

无。

六、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

七、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办理地点: 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中心公安窗口。

十、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经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当场予以办理。

(三)出具证明现场或快递送达。

、办理方式

公安窗口、政府服务网、浙里办APP。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即办

法定期限:有期限

承诺时限说明:查询结果证明,一般应当场出具。因档案管理、调查核实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场提供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否。

、审批结果名称

符合条件的,出具证明。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5-86812345。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5-12345、0575-866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