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监控公告(2024年5月24日)

发布时间:2024-05-2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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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6月10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新昌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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