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6-2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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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2024年上半年,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为民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高水平推进“小县六大”出新出彩,“七个攻坚”图强争先,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夯实法治保障。2023年,我县法治浙江考评排名全省第八、全市第一,连续两年获评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

一、“改革破题”之势,塑造创新发展新动能。

一是推进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激发履职效能。组织召开公职律师座谈会,实地走访乡镇(街道)、部门、企业,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社会治理、营商环境三大领域法治增值服务清单。建立健全新昌县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驻点结对帮扶、积分考核、培训学习、激励保障等机制,并积极向司法部、省司法厅做好汇报工作,受到高度肯定。“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已列入浙江省司法厅“1+10+N”改革项目、“律师工作基层揭榜挂帅项目”,并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赴新调研中获肯定。《新昌县司法局实施公职律师提能专项行动激发公职律师履职效能》被法治浙江(司法要情)刊出。

二是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强化营商保障。组建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小组,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治服务”专区,与“风控法务服务专区”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明确首席服务专员、窗口服务人员及风控法务指导专家团队,并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法治专区坐诊轮岗制度,强化专区人才配置。做好轴承产业全链条培育“一类事”,初步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22项、增值服务事项42项,拟定办事服务指南、办事服务流程图及闭环运行管理机制,并在浙里办“馨服务”平台建立“轴承产业培育”特色专区,提供服务事项53个。截至目前,专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仲裁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服务等120余次。

三是创新建立“矫调分离”机制,提升调查评估质效。印发《新昌县“矫调分离”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一县级区域内调查评估标准,成立县级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专职队伍,代替司法所开展全县调查评估工作,并加强与公安局治安大队协作,依托信息化手段保障调查核查信息精准获取,有效解决司法所调查评估存在的专业化程度不够高、辖区人情等难题,全面提升调查评估专业化水平。制定《新昌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负面清单》,建立“评估分离”机制,实行社区矫正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局负责人、法制员、调查人员集体讨论研判,全力保障调查评估公平正义。截至目前,已累计采用新模式开展调查评估11件。“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已入选2024年全市社区矫正改革创新工作清单。

四是完善保外人员每三个月病情报告制度,保障执行正确。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等部门联动,拟定《新昌县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管理办法》,建立病情审查专家库,具体承担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复查;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解决病情复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等鉴别工作,严防“纸面服刑”情形发生。目前我县6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均已按照此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完善保外人员每三个月病情报告制度”已列入市司法局改革工作清单。

二、“法治为民”之行,探索法治建设新实践。

一是建立行政诉讼全过程管控机制。强化与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协作联动,建立实施以立案抄告、自查研判、逐案督办、履职双查、生效裁判履行为核心的行政诉讼全过程管控机制,提升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并实行重点案件周研商、周通报,压实行政争议化解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案件研商会8次,发送专项督办单7份,累计化解高败诉风险案件9件,连续13个月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1-5月份,我县一审行政诉讼收案33件,同比下降10.81%,败诉0件,调撤14件,调撤率为48.28%,败诉率、调撤率均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基层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印制2024版《行政复议法》宣传手册,邀请专家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授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优化便民举措,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行政复议(派驻)服务点,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提高复议案件引流效率,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从执法查处到监督救济”一站式闭环管理。截至目前,行政复议收案数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比值3.87。

三是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程。实质化运行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零纠错。制定合法性审查实务能力巡讲方案,主动上门授课,提升法审员专业化能力。同时,实地走访调研,定期制发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工作专报,通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合法性审查实务能力培训3场次;累计通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系统”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245件,系统有效使用率100%,应报备总数37件,备案审查完成率100%。

四是优化惠企便民举措。建立“1个重点产业风控法务服务中心+N个产业风控法务服务分中心”的“1+N”产业风控法务服务体系,联合市场监管局“风控法务经营体检”线上专区和“企业风控法务”线下窗口专区,统筹推进产业风控法务工作;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为各企业量身定做法律服务方案,开展法律服务讲座,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各风控法务平台累计提供风控法务咨询、信用修复、仲裁调解等460余次,线上平台为企业风险画像14997家,推送各类风险信息2.19万条;累计走访企业1436家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1388家,出具法律意见204个,为企业开展法治讲座23场。

三、“平安稳定”之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梁柏台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顺利举行。在梁柏台同志诞辰125周年之际,由浙江大学主办的梁柏台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新昌顺利召开,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等40余位全国法学专家学者参会,会议围绕“中央苏区与根据地法制建设实践”、“梁柏台及影响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新昌法治人物”、“法治建设、基层治理与营商环境”等3个开展研讨。此次研讨会得得新华社、法治日报、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法学网、中国法律评论、法治视野等关注报道。同时,新昌县和瑞金市在研讨会中举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梁柏台馆”揭牌仪式,深入推进两地对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弘扬工作的合作。

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平安防线”作用。建立完善诉前纠纷分类分流化解运行机制,设立矛盾纠纷分流窗口,切实规范分流程序和分流标准,建立诉前专职调解员法庭轮班学习制度实现员额法官与专职调解员“一对一”结对,不断提高诉前调解员专业化能力。1月-5月,我县累计成功调解民商事纠纷3582件,民商事纠纷调解与诉讼比达3.44,居全市第一;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管理,开展民间借贷案件司法确认、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浙里调解”系统文书规范化归档培训专题培训覆盖61人次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577件,调处成功4569件,调解成功率达99.83%,其中重大疑难类纠纷171件,信访类矛盾纠纷13件。

三是创新优化普法形式。多部门联动合作,开展“法驻心间过大年 龙行龘龘迎新春”普法集市活动,通过发放新春法治“福”、法治射箭、法治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为市民送上各种法治“年货”;打造“宪法号“民法典号”普法公交车,作为流动普法宣传阵地,增强普法宣传实效。相关工作得到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日报、司法部、浙江法治、法治绍兴、古越剑等关注报道。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

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印发《新昌县司法局推进“天姥蓝”党建品牌建设暨深化“四有司优”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结合乡镇(街道)红色文化、清廉文化、法治文化等开展“天姥蓝”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持续开展“司考者”讲坛、“司考者”论坛,完善司法所所长述职制度,推出“天姥蓝”微讲堂脱稿授课,不断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督查,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纪律检查,持续转作风强纪律。今年以来,已下发“司法清风督查”通报2期。《新昌县司法局打造“天姥蓝”党建品牌 为法治新昌建设蓄势赋能》被评为2023年度新昌县十佳“党建引领 业务创优”典型案例。

下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充分夯实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标准推动改革项目落地。一是深入推进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成立行政执法、社会治理、营商环境三个公职律师服务团,建立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平台,常态化开展公职律师月训、结对、庭审旁听等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公职律师履职效能;二是深入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全力推进轴承产业全链条培育“一类事”建设,加强法治服务专区人员配置,建立健全闭环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服务专区实质化运转。同时,全力做好《高端装备(智能纺机)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编制出台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入选省级重点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目录管理项目名单;三是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改革项目落地见效。围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调查评估衔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调查评估质效。完善保外人员每三个月病情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病情报告形式和途径,为全市推广积累新昌经验。

二是以更优机制构建争议化解路径。一是优化行政诉讼案件全过程管控机制。加大案件跟踪督导力度,确保案件早介入、早化解,努力构建行政争议化解长效机制,确保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通过招录等方式壮大符合条件的法审员队伍,通过合法性审查实务乡镇(街道)巡讲提高全体乡镇(街道)干部审查意识和审查能力;三是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力争2024年底实现调解组织、人员信息和调解案件信息平台录入归集率达100%。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选聘、考核及人民调解案件受理、调处、回访等各方面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厅标准实现调解文书一案一档。

三是以更高要求优化基层治理模式。一是持续优化普法形式。紧扣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我县旅游文化,开展特色、趣味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二是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按照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骑行15分钟、偏远山区车行15分钟的标准,实现群众所在位置自动定位,周边法律服务资源“一键导航”;三是继续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加强梁柏台等新昌籍法治名人的史料收集和理论研究工作,落实浙大在新昌组织举办“闽粤桂浙沪”五省(区、市)法理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等全国性活动。

    四是以更优管理焕发队干部队伍活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天姥蓝”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天姥蓝”微讲堂、“司考者”讲坛及“司考者”论坛、司法所所长述职,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素质提升;二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围绕复议案件快速增长、办理质量标准提高、办理难度加大难题,探索复议工作新模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队伍能力水平,确保复议案件办理的整体绩效提升;三是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通过组织观看忏悔录、听取现身说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并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检查,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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