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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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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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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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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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航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架无人直升机系统技改项目

新环建字[2024]15号

5月15日

见附件

2

新昌县国炜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新环建字[2024]16号

5月17日

见附件

3

浙江三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充电PIN针、500万套汇流排、100万套热泵技改项目

新环建字[2024]17号

5月20日

见附件

4

新昌县万强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金属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新环建字[2024]18号

5月20日

见附件

5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高效节能环保发动机产线综合技改项目

新环建字[2024]19号

5月27日

见附件

6

浙江星卓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高效换热器1000套技术改造项目

新环建字[2024]20号

5月31日

见附件

7

浙江华甸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74万米光伏太阳能新能源防雷接地线增产技改项目

新环建字[2024]21号

5月31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环建字[2024]15号.pdf新环建字[2024]16号.pdf新环建字[2024]17号.pdf新环建字[2024]18号.pdf新环建字[2024]19号.pdf新环建字[2024]20号.pdf新环建字[2024]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