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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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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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恒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二期)

新昌县羽林街道年岳湾村南侧2022-1号地块

绍兴恒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9.75亩,总投资14836.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扩建工程规模为50MW/100MWh,主要设备包括22套电池预制舱、11套升压变流一体机和1座35KV配电舱布置于一期西面扩建场地,1台110kV/35kV主变布置于一期升压站区域。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抑尘。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淤泥妥善堆放;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或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车辆冲洗处理后产生的废矿物油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处置能力的机构处置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2

绍兴鑫亿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按摩椅塑料配件30万台、家电塑料配件108万台和25万台汽配塑料配件技改项目

新昌县沃洲镇新柿路28-5-1号

绍兴鑫亿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8130.66平方米,总投资366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建成年产按摩椅塑料配件30万台、家电塑料配件108万台和25万台汽配塑料配件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苯乙烯、二甲苯等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密闭性,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嵊新污水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65日至20246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