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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冷水生态公墓
发布时间: 2024- 06- 05   18: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新昌县冷水生态公墓(二期),于202464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根据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中标候选人名单

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管理班子证书及编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

社保(2023.10—2024.3)

工期(日历天)

资质动态核查

质量

投标报价(元)

杭州之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金晓煜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2014201534882

技术负责人:王铁娟,高级职称:G3300337840

施工员支林峰施工员证0331410493314021417

质量员田红振质量员证0331510993315006887

资料员沈惠萍,资料员证:0331611493316012340

材料员:叶启锋,材料员证:0332311100031000159

劳务员(劳资员):曹洲,劳务员证:0331511393315001515

谢佰叶,浙建安A(2005)2100737;

江曼华,浙建安A(2009)2100714;

田红振,浙建安A(2009)2101249;

金晓煜,浙建安B(2016)3190105;

方艳霞浙建安 C3(20196195420

 

符合

180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831581(含暂列金140万元)

中匠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王镭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612015201614491

 

技术负责人徐立兵,中级职称:Z330011251;

施工员方红英,施工员证:0332110400003000380;

质量员:许然,质量员证:0332310900003000370;

资料员:陈能,资料员证0331811493318005566;

材料员:吴恭炎

材料员证0331711193317002341;

劳务员(劳资员):方婉琴劳务员证:0331411393314005196。

任丽美,浙建安A(2009)2700524;

占旭君,浙建安A(2007)2700537;

郑旭升,浙建安A(2010)2700145;

金立勤,浙建安A(2009)2700516;

王镭,浙建安B(2023)3706493;

戎建华,浙建安C3(2021)6792407。

符合

180

合格

合格

27822112(含暂列金140万元)

彩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

竺凌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2019202003663

技术负责人章利斌,中级工程师证:1250831153;

施工员杨晓东,施工员证:03317104933717013663;

质量员陈丹质量员证0331510993315019175;

资料员梁敏,资料员证:0331611493316017641;

材料员胡正军

材料员证0332311100046000097;

劳务员(劳资员):张洪龙,劳务员证:0331411393314014823。

梁永挺,浙建安A(2012)2400492;

利斌,浙建安A(2021)2491421;

吕志明,浙建安A(2009)2400239;

李炳传,浙建安A(2018)2190685;

葛汉东,浙建安A(2006)2101224;

戴亚军,浙建安A(2018)2190911;

张坚君,浙建安A(2018)2190982;

竺凌霄,浙建安B(2019)3491425;

梁亚汀,浙建安 C3(2005)

6401113。

符合

180

合格

合格

27889658(含暂列金140万元)

宁波越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宝坤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

陈燕云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2019202004008

技术负责人:冯红梅,中级工程师证:1100830184;

施工员:胡建强,施工员证书:033151049331508566;

质量员:孔佳斌,质量员证:0332110900023000368;

材料员:罗德法 ,资料员证:0331611193316019392;

资料员施科,资料员证:0332111400023000145;

劳务员(劳资员):吴萍,劳务员证:0331411393314012357。

胡乐淼,浙建安A(2021)2290410;

董喜敏,浙建安A(2021)2291644;

李强,浙建安A(2012)2280045;

陈燕云,浙建安B(2020)3290551;

顾金金,浙建安 C3(2009)6200701;

梁吉华,浙建安A(2019)2491004;

梁春华,浙建安A(2019)2491026;

华勇,浙建安A(2021)2491371;

宋旗钢,浙建安 C3(2021)6492315。

符合

180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082726(含暂列金140万元)

江苏龙腾坤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昌县三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

史建民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苏1322017201808132

技术负责人刘春雨,中级工程师证:223210000022320108

施工员周海亮,施工员证:32161041030021

质量员祝颖,质量员证:32161091000182

资料员翟青,资料员证:32171141030075;

材料员张步会,材料员证:32161111000475

劳务员(劳资员):王晨晨

,劳务员证:32161131000477

 

刘建,建安A(2005)0002960;

徐群,苏建安A(2014)0001388;

戴烈钢,苏建安A(2022)0010753;

赵丽勇,浙建安A(2015)2490214;

俞炳道,浙建安A(2019)2490951;

赵旭峰,浙建安A(2019)2490846;

史建民,苏建安B(2015)1008172;

胡圣五苏建安 C2(2019)3004573

景为民,苏建安C2(2019)3004587。

符合

180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831578(含暂列金140万元)

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评审指标

评审结果

杭州之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纬八路工程(纬四路至经二十八路)

合同金额:5276.4379万元

项目特征:市政公用工程

合同时间:2021年6月

通过

中匠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一标段)

合同金额:5081.0747万元

项目特征:市政公用工程

合同时间:2023年7月19日

通过

彩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径山镇美丽城镇城乡风貌整治类项目

合同金额:3690.5404万元

项目特征:市政公用工程

合同时间:2023年4月12日

通过

宁波越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宝坤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大成区块圆峰路、支三路、支四路道路工程

合同金额:5291.8618万元

项目特征:市政公用工程

合同时间:2021年8月28日

通过

江苏龙腾坤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昌县三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滨海新区配套道路六期工程IV标

合同金额:7968.8740万元

项目特征:市政公用工程

合同时间:2022年3月22日

通过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依据

1

浙江昱江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2

浙江中腾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3

浙江中荣建设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4

浙江德林建设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10.5(1)资格审查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5

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根据招标文件10.5(2)初步评审第1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1(权重系数)为 0.6  (平均浮动系数)为 89.5%  ,浮动率A为 13% ,权重B为 58% ,浮动率C为 -0.5%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66日至2024611日。

 

招标人(盖章):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岩里村 

电话:0575-86506609

代理机构(盖章):绍兴卓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75-86666525

 期:202465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86229331;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51。


附件下载: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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