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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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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遴选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新昌县国资办关于印发新昌县国有企业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国资办〔2021〕4号)及《新昌县县属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新国资办〔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存放金额: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竞争性存放规模按实际情况由采购人确定(相关融资有约定的,按约定存放)。 2.标的具体分为:入围5家,入围的前5名,按排名由高到低分别给予存放金额的30%、25%、20%、15%、10%资金存放(若有效投标银行不足6家,则作流标处理)。 3.资金存放形式及期限:资金存放形式分为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包含3个月、6个月、1年)。 4.资金存放方式与到位时间:具体存放资金金额、存放形式、到位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5.招标方式和期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新昌县域内设有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以本期招标文件发出日的前一个月为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凡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均可提出投标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申请时间、地点 请携带资料于2024年 7 月31日下午5时30分前,到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公寓楼21楼代理室报名,报名费100元,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统一于2024年 8 月 8 日下午3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交到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公寓楼21楼2116室(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8日下午3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公寓楼21楼2116室(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最终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75-86270111 王女士(代理机构) 13355855718 石先生(招标人) 九、公告发布媒体: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 招标单位: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22 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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