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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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根据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 号)和中组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 号)文件精神,张夏蓉、赵佳颖等 2 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
经研究决定:张夏蓉、赵佳颖等 2 名同志为一级科员。